杀手.刺客.侠客
杀人,虽然不被人赞许,却是古往今来都一直就有的事情。据古龙大侠研究:杀手和妓女都是人类最古老的职业。杀手还排在妓女之前,是人类第一古老的职业。
杀手的工作是什么?就是杀人。只要给钱,就杀。不需要其他理由,只需要足够的钱财就好。杀手眼里只有钱和自己的生命,完全没有他人的生命。由此可见,杀手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人。他只是一个工具,一个杀人的工具而已。在武侠小说和港产片里,我们经常会看到职业杀手,他们一般都被描写成没有感情的冷血动物,就象他们手中冰冷的刀剑一样。
被塑造得最生动的杀手是西门吹雪,他出剑就必定伤人,经常也没有什么合适的理由。只是西门吹雪却不为钱杀人,他纯粹是依据个人喜好杀人。这样,西门吹雪并不算是一个最专业的杀手。由于古龙对这个角色的偏爱,西门吹雪有了朋友陆小风、有了爱人孙秀青,这样,就为他带来了友情和爱情,西门吹雪就完全不成其为杀手了。他摇身一变,就成了剑客,成了为剑而生的杀人艺术家。他用生命,自己的和别人的生命,来追求剑术,追求这门崇高的、孤独的杀人艺术。在此,古龙极大地发挥了文学想象力。
现实生活中,真正的杀手往往不出名,难以为大众所熟知。比如,外国有雇佣军,这应该属于真正的杀手了,但我们很难叫出他们的名字。中国也有,古代的刽子手就是职业杀手,虽然是正当职业,但他们靠杀人牟利,符合杀手的定义。
现在,我们也经常会看到一些杀人的新闻,什么县委书记买凶杀人,什么局长买凶杀人之类。这里面的“凶”就是杀手了。曾经为我装修房子的包工头,与我闲聊时,还为我介绍过广州地区的买凶行情。例如:3000~5000元,就大致可以买下一个人的手指了。当然,这是十年前的价格了,现在,估计还便宜一些,毕竟股市、楼市都在跌啊。我这人胆小,没有敢问买命的价格。
杀手,虽然勇敢,虽然古老,虽然枪法好、剑法好。却不被文明社会喜欢。因为他们违背了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共同价值观——人权理念。这也是一些精英学者嘴里经常叫喊的普世价值。也许司马南例外,因为他不承认有普世价值啊,他应该可以当杀手。
杀人,也并非杀手的专利。刺客也可以杀人。刺客和杀手有区别,刺客往往有感情,不完全是金钱交易,且往往刺杀的对象比自己强大很多。刺客杀人的理由复杂,什么报恩、报仇、成名都有。刺客和杀手的另外一个重要区别是:刺客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去刺杀目标对象的,所以,无论刺杀是否成功,刺客往往都会死。而杀手往往是在保住自己性命的前提下杀人的,否则,钱再多又有什么用呢?
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刺客有五位,有三位是成功刺杀了目标对象的。这三位,在我们中学课文《唐雎不辱使命》中有记载:“夫专诸之刺王僚也,彗星袭月;聂政之刺韩傀也,白虹贯日;要离之刺庆忌也,仓鹰击于殿上。”唐雎本想继他们三位之后,成为著名的成功刺客,可惜,秦王没有给他这个机会。
另外两位著名刺客是荆柯和豫让。荆柯图穷匕首见刺杀秦始皇未遂的故事,大家都非常熟悉。荆柯并非是因为秦始皇残暴才去刺秦,而是因为田光的举荐和燕太子的礼遇。他只是报恩,而非行侠仗义,所以只能是刺客。
豫让刺赵襄子的故事非常悲壮。豫让是因最不成功的刺杀而出名的刺客。他漆身吞碳、隐姓埋名,三次行刺,都没有成功。把自己搞得完全不成个样子,却没有伤到赵襄子一根毫毛。最后,赵襄子实在看不过去,自己脱下衣裳,叫豫让对着衣裳刺了一剑,算是帮豫让完成了为智伯报仇的心愿。至此,豫让已经完全丧失斗志,在勉强完成心愿后,伏剑自杀了。
基本上,在这些刺客后,中国人的血性就越来越少,面性就越来越多。所以,自此2000年后,中国就再没有出现过象样的刺客了。
同样是杀人,刺客因其重诺轻生地悲壮,比杀手获得了更多的尊重。看来,人类也不是完全不能接受杀人。
侠客也同样杀人,却往往因此获得社会的普遍尊重和赞赏。李白有《侠客行》诗一首,高度地赞扬了侠客。其中“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。事了拂衣去,深藏身与名。 ”至今读来,都令人神往。不过,仔细读《侠客行》的诗意,李白更象在夸奖刺客而非侠客。
根据金庸大侠的解释,为国为民,侠之大者。而锄强扶弱、路见不平,拔刀相助等,反而是侠之小者了。不过,无论侠的大小,都可以杀人,杀该杀之人,杀可恨之人。侠客也不只是在小说中才有,现实生活中也有。古代的张良就曾经带着力士,用200斤重的铁疙瘩刺杀暴君秦始皇,可惜未成功,否则,中国今天的历史可能被张良改写。
近代有个汪精卫,年轻时因为不满晚清腐败的专制统治,刺杀摄政王未遂。在牢中写下诗句“慷慨歌燕市,从容作楚囚。引刀成一快,不负少年头。”真是慷慨激昂啊。如果当时摄政王把汪精卫杀了,就必然成就了历史上最有名的一位侠客。可惜,摄政王也没有给汪精卫这个流芳百世的机会。后来,汪精卫就只好顶着汉奸的帽子遗臭万年了。
看来,侠客杀人都是为国为民而不是为己,且被侠客杀的人一定是坏人。所以,国民都觉得受到了侠客的恩惠,都觉得应该称赞他们,虽然他杀了人,反正又不是杀的我,且是为我才杀人啊,当然应该称赞!古语云:七十二行,行行出状元。看来侠客就是杀人这个行道的状元了。只是不知道杀人应该是第七十几行呢?
今天的中国,我们也经常见到杀人,有报道说中国每年枪决的死刑犯全球第一。近来,最轰动的杀人案是京城刀客杨佳制造的。杨佳杀人,有人痛恨,比如上海的警察和法官;难道杨佳是杀手?有人赞扬,比如很多网民和市民。难道杨佳是侠客?
杨佳显然不是刺客,因为他的目标对象并不是一个人,而是一个队伍、一个组织、一个体系。何况杨佳也没有恩主。杨佳杀人,不是为钱,因此他不是杀手;也不是为国为民,这样他也就不是侠客了。杨佳杀人只是为了自己,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,找回公道。按今天的文人的术语,杨佳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尊严而杀人。为了自己的尊严和权利杀人,这又算什么呢?
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尊严而杀人,在西方的历史中屡见不鲜。西方曾经普遍流行过决斗,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利和尊严受到伤害,而对方又拒绝补偿和道歉。你可以要求对方决斗,用鲜血来洗刷耻辱,找回尊严,找回公道。这大概就是所谓的骑士了。俄国著名诗人普希金就是因为这样的决斗而死。他用生命维护了自己的尊严,死得其所。
我是怕死的人。相信中国人权专家的话:“生存权是基本人权。”而不相信西方人权专家的话:“人人生而自由,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。”(引自法国《人权宣言》)外国专家认为生命、自由、平等、尊严都是人与生俱来的基本人权。可是中国特色下,我只能做四选一的选择题。我没有裴多菲的勇气,不可能象他那样勇敢地说:“生命诚可贵,爱情价更高,若为自由故,二者皆可抛。”大家要注意:裴多菲最后在为自由而战中真的牺牲了。他不但说到了,也做到了。这一点,与中国官员的廉政承诺完全不同。
如果非要在“生命、自由、平等、尊严”等基本人权里做选择题,并非人人都和我一样,宁愿苟活着而选择生命权,显然,也必然有人会象普希金和裴多菲一样,为了自由和尊严而骄傲地放弃生命。
看来,杨佳也和我不一样,他可以因为一个说法、一个公道,勇敢地放弃生命。有网友在同情杨佳的同时,也叹惜杨佳只是为了自己的权利动刀,而不是为国为民动刀,难以成为侠之大者。
我想,这位网友一定忘记了胡适先生的教导:“争你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国家的自由,争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国家的权利。”
杀人是不对的,这是文明社会的基本价值观。因为文明社会不但承认生命是基本人权,同时也承认自由、平等、尊严是基本人权。文明社会不需要靠杀人来找回公道和尊严,而野蛮社会则不是这样。
今天,杨佳杀人的悲剧已经在中国发生,我们在惋惜杨佳、同情遇难警察及其家属的同时,是否也应该思考一下,悲剧为什么会在我们的社会发生呢?
在中国,要回答好这个问题,似乎很难,依据我们的历史文化,就只能在杀手、刺客、侠客里打转转了。可是,法国的先知们早在200多年前就为我们给出了明确的答案:
“无视、遗忘或蔑视人权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。”(引自法国《人权宣言》)
杨佳.警察.刀
杨佳,中国北京居民,没有显赫的身世,没有体面的职业。和众多国民一样,他自食其力,努力地寻求快乐生活。他决没有想到,因为到上海去寻求旅行的快乐,而改变了自己和10个上海警察的命运。
警察,在文明社会里,普遍被认为是扑灭罪恶、维护正义的职业。不过,在野蛮社会里,警察却往往被认为是助纣为虐、为虎作伥的官府鹰犬。在中国古代的小说中,捕快、牢头、狱卒等现代警察的前身,经常都扮演着不光彩的反派角色。上海的警察,到底生活在文明社会还是野蛮社会呢?
刀,在冷兵器时代,号称百兵之王。刀枪剑戟,是冷兵器的典型代表,刀排第一。刀是人们适应自然、保护自己的重要工具,刀也是杀人的利器。刀,有着古老的传说,光荣的历史。青龙偃月刀,使关公扬名三国;鬼头刀,造就了刽子手这个令人生畏的职业;菜刀,让贺龙成了本朝开国元帅。更传奇的刀,是金庸笔下、可以号令武林的屠龙宝刀;杀人不见血、又富有诗意的刀,是古龙笔下的园月弯刀,它另外一个名称是 “小楼一夜听春雨。”
不过,对上海那10个警察来说,所有这些刀,都不及一把水果刀更形象、更真实,因为这把刀,握在杨佳手里。它没有诗意,也无传奇,但却能杀人。因此,这是一把真正地刀!
这把刀,已经刺进了上海警察的身体,六死四伤。而杨佳也已经被上海法院判了死刑。刀,杀了别人,也杀了自己。
杀人,是绝对错误的行为。这是老幼皆知的常识,不过,这只是文明社会的常识。
在中国,杀人却经常是正确的。“君叫臣死,臣不得不死。”是中国的古老传统,这说明皇帝杀臣子是正确的。被尊为至圣先师的中华文化的先进代表——孔子,上任七日,就毫不犹豫地杀了“妖言惑众”的少正卯。到后来,中国的杀人文化还与时俱进地杀出了许多创新成果,什么车裂,什么凌迟、什么腰斩、什么弃市(公开砍头),什么赐自尽等,真是名目繁多,百花齐放啊。极大地丰富了世界死刑艺术的宝库,为人类文明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!
在中国,杀人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,反到是一门正经的职业。大家熟悉的《水浒传》里,梁山好汉“一枝花”蔡庆、“铁臂膊” 蔡福,两兄弟就是吃这行饭的,岗位名称就叫刽子手,属于执法机构,用今天的话讲,就是政法委属下。
由中国传统可见,杀人也不能说就一定错了。因此,古语有云:“杀人可恕,清理难容。”由此推论,如果是合情合理地杀人,就不会有任何问题了。
用刀杀人,毕竟是冷兵器时代的故事了。在热兵器时代,中国也不少见杀人,用枪、用坦克,都干过。反正“打死的都是暴徒。”多杀几个又何妨?和古代一样,在现代版的杀人故事里,警察往往也是杀人的主角。
不巧的是,在杨佳版的杀人故事中,警察却成了被杀的主角。这就是杀人故事在今天特别为大众关注的原因。
杀人偿命,天经地义。这是中国古训,这虽然不怎么符合文明社会的常识,但却是中国特色。要注意地是,这个古训对警察和杨佳同样适用。
那么。杀人究竟对不对呢?我只能说:不知道。因为我不知道我们究竟是处在野蛮社会还是文明社会。
至于杀人的凶器——刀,我看还是象秦朝一样禁了为好。无论是菜刀和水果刀,都应在被禁之列,这样,也就不必再从巴西进口铁矿石了。反正现在也没有什么人知道成语“揭竿而起”的本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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